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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交字[2009]160号
关于印发《颍上县交通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系统各单位:
现将《颍上县交通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颍上县交通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抄报:市交通局,县纪委。
《颍上县交通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委办公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颍上县委办公室《颍上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县交通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经济环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围绕扩大内需,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经营行为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颍上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
1、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工作透明度,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2、工作目标:促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制度,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查处,交通基础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遏制。
三、治理措施和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
专项治理任务分解为六个方面,治理目标,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治理目标:着重解决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主要措施: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建设规范,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
2、完善重大项目决策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相关配套制度,推行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3、及时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公布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
责任单位:办公室、工程技术股、县乡公路管理所。
(二)规范招投标行为:
治理目标:着重解决违规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规划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标准施工招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健全招投标行政监督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2、加强重大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招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局招标领导小组制度,为交通工程建设活动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
责任单位:工程技术股、县乡所、办公室。
(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
治理目标 :着重解决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主要措施:
1、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严格规范工程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检测数据对指导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管理模式;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2、严格合同订正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健全管理机构合同履约诚信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责任单位:工程技术股股、县乡所、质检站。
(四)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拔付管理:
治理目标: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管理使用混乱、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以及不按照进度付款等问题,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主要措施:
1、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的监管;
2、严格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编制、申领和拔付使用程序,实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制度,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审股、监察室
(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治理目标:解决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的问题,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利用交通网站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在我县范围内建立交通工程招投标不良记录公开发布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县乡所、工程技术股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治理目标:
着重解决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推销设备材料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问题,坚决查处交通基础建设领域腐败案件。
主要措施:
1、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工作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严肃查处和通报工程建设领域的典型案件,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及时完善措施。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县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1年底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2009年9月开始到11月上旬基本结束。主要任务:
1、宣传发动。县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各相关单位组织学习全国、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局实施方案。
2、成立组织和办事机构。县局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3、制定工作方案。局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排查问题。从2009年11月中旬到2010年3月底,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自查。各有关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的项目自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重点督查。交通局将对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组织督查,对不开展自查、掩盖问题或者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从2010年4月到2011年6月中旬。主要任务: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六项工作重点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及时纠正,确保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实施。
2、落实监管责任。局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对所属项目在自查中排查出来问题。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治理目标,务必取得成效。
3、完善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制度的清理完善和创新。
4、强化案件查处。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涉及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及时查处,对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从2011年6月下旬到12月底。主要任务:
1、认真检查总结。局各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11年8月底上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把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行归纳,形成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强化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治理成果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县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
2、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坤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治理工作。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基层,加强对重点项目、重要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办公室做好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交通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玉坤(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士友(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朱波、常颍、刘从海、张磊、崔云华、张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张祥。办公室设在监督室,举报电话:0558—443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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